本帖最後由 jp 於 2009-7-16 23:45 編輯
因為POLICE咁樣唔駛做野,唔駛開CASE落簿,寫REPORT,佢地多數都係咁做,但係今次真係越黎越唔掂,~~~點算??
acgwilliam 發表於 2009-7-16 23:16
08年9月中 : 本人被同座姓官的住戶警告不要阻礙王嘉盈, 還說我女兒年紀小 (報警處理)
08年9月下旬 : 本人的單位被投擲物件 (報警處理)
08年9月尾 : 本人在法團會議開始前在會議桌上遇襲 (涉及黃維德, 當晚有份搗亂和參與安排搗亂人士的出現時間)
08年12月尾 : 本人在L3的車輛被刑毀 (報警處理)
09年1月 : 王主席和姓官的被人貼街招尋問做了不見得光的事的報酬
09年3月 : 發生接近今次的情況, 同樣是會議尾段秘書李邦挺+委員謝蘊方等先先後後衝入會場並不斷挑釁, 不同只是黃維德在當日會議全程挑釁 (又涉及黃維德)
09年7月 : 似乎有人安排會議內外針對某些委員和委員配偶, 包括會議中李彬拉開一名委員丈夫的凳子企圖挑起事端, 會議中王主席拍臺及站起來挑釁, 會議中愛盲撐但怕受牽連的潑婦二型無故離席並在接近發生事時偷偷離開議場, 會議尾斷並無開會的秘書李邦挺+委員謝蘊方+黃維德等先先後後衝入會場並不斷挑釁, 會後黃維德在會所大堂等目標並無理纏繞他人 (又涉及黃維德)
是有預謀的集體行為!
有關單位應該予以嚴厲懲處! |